生活中处处可见的垃圾,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的分类是提高资源利用的前提。这些分类可以将高效利用的部分用到合理的地方去,然后把那些毫无用处的生活垃圾扔到工业窑炉中焚烧,用这种方式来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的利用。
在国内多条利用水泥窑炉处置生活垃圾设施投产以来,不少地市的政府官员都去实地考察。对此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和极高的兴致。2011年国务院在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利用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之一,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也将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列为了鼓励类。因此,有了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的示范线,吸引各地去实地观摩、学习、交流、取经理所当然。
如果为了图省事,将生活垃圾一锅端(烧)的做法显然是不太符合《意见》和《行动计划》的精神,说重一点是有点儿“懒政”。合理的做法是,垃圾分类是循环能做到经济的前提,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前提。通过分类,把能高效利用的部分用到高效资源化利用的地方去,而只是把那些需要达到更高温处理才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生活垃圾送入水泥窑焚烧。毕竟水泥窑焚烧方法相比其他焚烧方法在提高生活垃圾中热能的利用水平方面稍显短处,相比生物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在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的利用水平方面也逊色些。
如果面对“垃圾围城”困境确已是迫不及待急需处理的话,采用生活垃圾一股脑地送入水泥窑焚烧的做法作为权宜之计似乎“情有可原”,但万不能作为终极做法。对此,示范线要全面客观陈述水泥窑焚烧特点和短处,包括水泥窑的正常检修停窑周期和发生紧急停窑的可能性,甚至存在减排或销售原因停窑的可能性。作为学习方则要按《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在工信部对水泥行业近期要着力做好工作中,要求:发挥水泥窑独特优势,推进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示范,拓展水泥产业绿色环保新功能,扩展发展新空间。在发挥水泥窑独特优势之前,还需要“垃圾分类”这一前提条件。不论选用何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借用流行东北台词,推进垃圾分类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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