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9月19日发布关于征求对《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通知,并表示行业如有反馈意见于2014年10月15日前书面提交。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获悉后,积极组织陶瓷企业讨论研究,并于10月9日下午在晋江市磁灶镇商会召开修改意见座谈会。
从修改后的陶业国标文件可了解到,国家环保部主要就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部分污染物的数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一是将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由之前的17%修改为18%,实测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条件下的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二是将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的颗粒物限值调整为30 mg/m3、二氧化硫限值调整为30 mg/m3、氮氧化物限值调整为150 mg/m3。
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与企业经过研究讨论,对部分标准的限值进行修改,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喷雾干燥塔、窑炉颗粒物应调整为50mg/m3,二氧化硫限值应调整为100mg/m3,氮氧化物限值应调整为200mg/m3,10月15日前,意见书将会提交至环保部。
佛山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会联合其他企业研究修改后的标准,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意见如实上报。长期关注陶业国标修改的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海发表示,新修改后的陶业国标与之前42家陶企上书要求修改国标的预想相反,“从综合指标来看,修改后的陶业国标更严了。”孔海发说,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提到18%,看似稍微放松了,但是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限值方面则更严了。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窑炉网”的网页作品,如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其他延伸内容,版权均属中国窑炉网所有,欢迎其他媒体转载借用,但必须注明出处为“中国窑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