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发表了以下点评——
蒋明麟表示,近10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垃圾、城市污泥及危险废弃物的发生量逐步增多,对人类居住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日益明显。
我国水泥工业积极参与对城乡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据统计,到2013年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已投产运行约30余条生产线,年处理废弃物246万吨。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投运12条线,年消纳处理生活垃圾约180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投运9条线,年消纳处置污泥约54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投运13条线,年消纳处置危险废物约12万吨。这对于资源循环再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使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真正发挥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的优势,继而带动水泥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3个层面的改革与创新: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政策落实;二是突破体制障碍,变革运转机制;三是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科技攻关。
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要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法治化建设。建议国家“十三五”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重点推广方向,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明确全国600个大中型城市周边的有条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厂要利用水泥“协同处置”技术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任务,逐步禁止未加处置的填埋和摒弃落后传统的焚烧炉处置形式。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管理的法规建设,配套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收集、垃圾预处理系统。
在部门政策层面,要加快支持政策制定和落地、强化治理能力。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水泥“协同处置”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的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对于水泥企业的“协同处置”,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处置费用,才能使这项事业可持续地进行。
此外,还从生活垃圾产生源头抓起,采取必要措施鼓励公众对生活垃圾树立“分类收集、有偿处置”的理念,并促进政府做好落实工作。政府要逐步合理调整公众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公众参与”的指导思想,使水泥“协同处置”这样一项节能环保的措施能够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