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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政:玻璃企业停产限产不再“一刀切”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127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历时9个月,在充分调研、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了解钢铁、焦化、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日前编制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为国内首部针对钢铁、玻璃、焦化、水泥行业编制操作方案的指导性文件,变过去停产、限产“一刀切”为差异化减排政策。

    1、不同行业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

    《指南》分别对四大行业的特性进行了分析,确定了减排基数及建议采取的应急减排措施。

    “在四大行业中,平板玻璃行业最特殊,停产焖炉污染反而上升,限产污染减少有限。经过我们测算,通过调整窑炉冷修时间,加强污染治理和厂区管理,减少物料运输等多项应急减排措施,可能仍有部分企业难以达到应急减排目标。”王晓利解释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区域性应急减排目标的实现,《指南》提出,对于无法完成应急减排目标的企业,可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减排置换的方式进行调剂。

    2、停限产“一刀切”措施欠合理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启动Ⅰ~Ⅲ级应急响应时,工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分别按照最低50%、30%、15%的比例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现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大多数地方都是要求企业停产、限产等‘一刀切’的方式实现污染物减排。但这一措施对于钢铁、玻璃、焦化等行业生产工艺的特殊性考虑不充分。”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举例介绍说,焦化行业的特点是焦炉不能停产,一旦停产将导致焦炉寿命缩短,企业财产损失严重。平板玻璃行业,由于玻璃液的流动性,不能随意停产,而且已安装脱硝处理设施的玻璃窑炉停产焖炉,污染物不降反升;玻璃行业限产,易导致窑温突变引发事故。同时,限产燃料消耗变化不大,减排量也相对较小。所以,玻璃行业限产比例与减排比例不成正比。

    “可以说,‘一刀切’的应急减排措施不仅达不到减排目的,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王晓利说。停产停不下来,限产污染不减少,如何让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减排目标?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能够采取及时、有效、可操作性强和便于核实的应急减排措施,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必须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减排目标实现。”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说。

    据介绍,为使《指南》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成立了专门的编制小组。在《指南》起草过程中,开展了充分调研,通过座谈、现场勘查、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钢铁、玻璃、焦化、水泥等四大行业的生产特性、污染物来源、企业治污水平、污染物减排途径等内容,在充分考虑行业特性、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的情况下,编写了《指南》。

    “《指南》的特点是确定了减排基数,使企业应急减排具有可核实性。”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副主任孟宪栋向记者解释说,《指南》统筹分析不同行业各工序停限产难易程度,选择时效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减排措施,并将不同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至具体工序、环节,明确操作流程,确保了企业在最小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能够达到阶梯式减排比例和最大减排比例。

    3、全面提高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

    《指南》得到了环境保护部和企业的充分认可。2015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向全国推荐河北经验。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下一步,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补充编制石油化工、制药、淀粉、陶瓷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编制指南,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减缓重污染天气期间空气重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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