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洛阳市已对生物发电机组和大吨位锅炉超低排放治理列出任务清单,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洛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洛阳市共有单台处理65蒸吨/时以上的燃煤(含生物质)锅炉13台,分别隶属于电力、化肥、集中供热三大行业。其中,河南和谐展业实业有限公司75蒸吨/时1台、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75蒸吨/时2台、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75蒸吨/时1台、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75蒸吨/时3台、洛阳市热力公司伊滨区热源厂100蒸吨/时2台、洛阳市热力公司东区热源厂80蒸吨/时2台、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100蒸吨/时2台。
从任务清单上看,河南和谐展业实业有限公司、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洛阳东华鼎盛热力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治理任务,均未完成超低排放治理,烟气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机组排放标准。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洛阳市热力公司伊滨区热源厂、洛阳市热力公司东区热源厂等3家单位的治理任务是实施“煤改气”或拆除,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机组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由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7月发布,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2012年以前建成的火电厂全部按照该标准,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执行新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业内人士把该标准称为“史上最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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