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4年6月份,粗钢日均产量达到230.98万吨,相当于年产8.43亿吨的水平,远高于7.5亿吨的国内粗钢导向性消费量;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出于人员安置、资金融通等不得已的“苦衷”,许多企业还是硬着头皮再不断吹大产能泡沫。与此同时,不断攀高的负债率也在考验着企业的资金链安全。
“2013年钢铁行业虽然实现利润116.8亿元,平均每吨钢利润28元,但是如果考虑到企业的非钢铁盈利,钢铁生产的吨钢利润仅仅4.2元,盈利能力仅仅可以购买一个冰棍。”著名钢铁市场专家马忠普表示。
产能泡沫越吹越大
中钢协发布的信息显示,钢铁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高位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幅回落的影响,国民经济增长对钢材的消费强度逐步下降。特别是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大幅下降16.4%,新开工项目不足必将影响后续钢材消费的增长。
为从源头上缩减粗钢产量,缓解产能过剩压力,工信部此前公布了2014年44家炼铁和30家炼钢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名单,钢铁业共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达4800.4万吨。其中,列入淘汰的炼铁产能2544.9万吨,比工信部制定的年度任务多淘汰600多万吨;而炼钢产能淘汰2145.5万吨,已经完成全年淘汰目标的74.8%。
不过,与此相对应的却是钢铁业粗钢产量屡创新高。2014年1~6月份,全国粗钢累计产量为41191万吨、同比增长3.0%,净出口钢材折合粗钢3591万吨,国内钢铁表观消费量为37600万吨、同比仅增长0.4%。如果没有净出口的大幅增长,产品过剩情况会更加严重。
是什么原因让钢铁行业产能越减越多,甚至在淘汰过程中还出现“逆生长”的态势呢?有分析称,钢铁业走到今日的“穷途末路”,与之前的疯狂扩张有直接关系——2009~2010年的两年间,是四万亿投资盛宴的高潮,也成为钢铁业积重难返的开端。
“如果不能控制新建的
高炉,淘汰的产能和新增的产能相比仍然杯水车薪,钢铁产量也就难以控制。”分析师表示。
这也反映了企业进退两难的现实困境,“钢厂仍在继续往前冲,即使亏损也不会轻易停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一旦停产就很难再从银行拿到钱,人员安置也是大问题。
或诱发多米诺效应
比产能过剩更加严峻的还有钢企持续紧绷的资金链。
根据中钢协统计,截至6月末,全国86家大中型钢铁企业总负债已超过3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达1.3万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这些钢铁业上半年利润总共只有22亿元,有35家钢厂在亏损经营,亏损面已达40%。
在全行业的集体困顿下,大型钢铁企业也难以独善其身。中国规模最大的前10家钢铁企业中,华菱钢铁集团负债总额955亿,负债率高达82%;山东钢铁集团负债1394亿元,负债率高达78.76%;河北钢铁集团负债2354亿元,负债率超过73%;首钢集团负债2845亿元,负债率超过72%;武钢集团负债1613亿元,负债率超过67%;鞍钢集团负债1742亿元,负债率超过60%。
更为严重的是全国有5家钢厂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出现资不抵债的局面。这五家企业分别为,首钢集团下属长治钢铁集团公司、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下属河北东山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下属荣信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下属张店钢铁总厂、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此外,未被纳入86家钢铁企业统计的中钢集团控股的吉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111.98%。
分析人士指出,借新还旧是目前国内大多数钢厂维持现金流的主要手段。“钢铁企业投资建设基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每年千亿元的银行利息,在产能过剩,企业微利和亏损条件下,很多企业无法减少自己的债务负担,只能为银行打工。”马忠普告诉记者。
即便这样的“委曲求全”尚不能自保,随着国务院对产能过剩行业调控政策的趋严,钢厂直接从银行贷款的通道正在被逐步关闭。不仅如此,银行业仍将对高污染、高耗能,严重产能过剩行业控制贷款规模。
中钢协发布的信息称,2014年上半年大中型钢铁企业主营业务仍然亏损6.6亿元,并且财务费用增长过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企业要严守不给钱不发货的底线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将给本已绷得紧紧的资金链带来致命的危害。
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也许用不了一年,钢铁业第一张倒下的多米诺骨牌,不是产能过剩,而是资金链断裂。
体制性障碍悬置
在产能过剩,资金不足的双重压力下,兼并重组或成为重塑钢铁行业最可能的方式。
据记者了解,包括江西、安徽、福建等多个省份在内都提出了在钢铁行业实施产业链整合和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总体方案,以加快钢铁企业产品结构调整、技术装备升级和特色优势产品开发,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兼并重组收效甚微。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13年的近20年时间,我国钢铁行业内一共发生了80余起兼并重组事件,但从行业现状来看兼并重组不仅离设定的目标差距较大,而且整合的效果也未体现出来。
据了解,我国钢铁工业有7000多家企业,其中生产粗钢的企业500多家,平均规模仅100多万吨,在2013年粗钢产量前十名的钢铁企业集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仅为39.4%,离《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在2015年年底达到6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财税利益分配、人员安置等体制性障碍是阻碍行业兼并重组推进的困难所在。”赛迪经智兼并重组咨询中心陈德强分析称,首先,财税体制限制了跨省兼并重组的开展,出于对地方财税收入的考虑,地方政府通常不愿意出让其境内的钢铁企业,而是更愿意在省内进行整合。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后通常会伴随着大量的人员调整,如何妥善安置原有企业职工特别是国企职工是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困难。
“现有政策在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还不够细致和完善,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不能完全消化和解决,体制性的障碍在相当长的时期依然难以破除。”陈德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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